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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可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可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妻子在婚后用自己的收入买了一件镶有钻石的晚礼服价值20万元人民币。丈夫因车祸截肢被迫安装假肢,花费12万元人民币。后双方因感情破裂离婚。问妻子镶有钻石的晚礼服和丈夫安装的假肢是不是可以折合人民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为什么?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想知道的(浙江)
提问时间:2010-11-09 16:04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吴健弘律师
VIP
2010-11-10 06:44
妻子的衣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假肢费属于丈夫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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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11-09 19:31
假肢按照法律是属于丈夫的个人生活品 不应作为共有财产
20万的衣服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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