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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我该怎么做?给他多少才算合理?

我该怎么做?给他多少才算合理? 我自己开了个体加工厂,去年4月分在这干活的一个小孩伤到手。今年10月去法院起诉了我。要我赔共计12.8万。他伤到手后的医药费全部是我出的,伤后在我这管吃住7个月多。也没让他干一点活。起诉后鉴定为9级伤.他老家是东北的。开庭时他自己讲的操作就是违规的。还有他出示的暂住证明是假的!再没有别的证明。请问下像我这样该怎么来维护我的合法利益?给他多少才合算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i8999(山东)
提问时间:2010-11-0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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