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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 大家好!本人现有房屋租赁纠纷问题需要得到各位的帮助。具体问题如下:本人与2010年7月份通过中介与房主签订一年租房合同。月租金为1200元,付款方式押一付一。合同规定如果甲方{房主}有意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承租方}并退还一个月押金和一个月的违约金 同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也由甲方承担(电视有限费,网费等)。现在房主于十月初提出要把房子卖掉要求我们于十月底搬出。现在我们要求其退还一个月押金和一个月违约金 同时补偿有限和网费。但房主将此事一拖再拖 并没有赔偿的意思。
   请问是否可以对其进行起诉?如果胜诉是否可以要求他在赔偿租赁违约的所有费用的基础上再要求他承担起诉费用。
   请各位支招。本人再次拜谢。
   (备注):房主买房前并没有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但此事中介可以证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yue……(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0-11-08 20: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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