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法人如果公司出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建议签协议约定清楚
你好,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处理事务,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以下情况除外: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比如:根据《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对外代表公司处理公司对外事务
你好,如果股东出资均实际到位的话一般以公司资产对外承担责任,但以下情况除外: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比如:根据《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如需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典型的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刑事方面,有许多单位犯罪是要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涉及很多,如重大生产事故、经济犯罪、雇童工等,但是不构成犯罪的话,一般的行政处罚是不会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