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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金标准是多少呢?

民事赔偿金标准是多少呢? 2010年6月18日晚上8时左右,被告以迷信为由到原告家闹事,被害人付星斗当时正在卧室看书,出来见被告闹事情况不妙,跑出屋外百米远处,被告追上被害人付星斗,用石块猛击被害人付星斗头部数下,并将被害人拖入草丛中进行掩埋,路人经过时发现地上的血迹,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被告人才主动要求围观群众报警。民警将被告带走,2010年8月13日原告接到修水县公安局鉴定结论通知书,认定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无责任能力。原告申请重新鉴定,2010年10月18日得到的鉴定结论与第一次的结果一样。被告持有“免死金牌”,不负刑事责任,但并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承担。请问被告应承担致付星斗死亡赔偿:死亡赔偿金、安葬费等共计 ??????元呢,我们这里安葬费最少都要花费3万左右。是地方不同,被告赔付金额也有不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gela……(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0-11-0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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