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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该如何处理?请教律师。

离婚,该如何处理?请教律师。 从孩子出生开始,双方分居,因为男方有第三者。后来,男方提出离婚。
孩子4个月的时候,双方签了离婚协议,男方同意每年付孩子3万抚养费,付女方40万精神损失费(因为结婚前双方没有买房,这笔费用其实是给妻子和孩子买房的),分10年分期付款。
因为考虑到孩子1岁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所以签了协议之后一直没有办理手续。之后,男方并没有按照协议履行,而是每月支付2500抚养费,从来不探望孩子。女方带着孩子暂住在娘家。
孩子15个月的时候,男方提出不肯支付精神损失费。
双方没有共同财产。男方婚前买了一辆二手车,价值9万,男方有一套房子,小套,但是没有产权,可以购买,但是情况比较复杂。
另外,男方是做外贸的,平时月工资3500,年底分红每年不同,年收入在10万以上,每年不同。女方年收入5万。

请教律师,如果上法院的话,会如何判?能否提高每年的抚养费,或者考虑到女方没有居所,把房子判给女方?
或者让男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roken……(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11-08 10:3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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