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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经过一审,二审,再审,高院裁定由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再次由高院提审的案件能否再次裁定由一审法院再审

经过一审,二审,再审,高院裁定由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再次由高院提审的案件能否再次裁定由一审法院再审 本案涉及广安市地方拆迁安置,原告系被拆迁人,由于安置补镇政府强行瓜分而起诉,原告因不服广安区法院,广安市法院判决,提起上诉后,省高院依据原判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发回广安中院重审,广安中院重审维持了原判决,原告不服再次申诉到省高院,省高院经过开庭审理后,再次裁决由广安区一审法院重审。整个过程历时四年,逗着老百姓转了一圈仍旧回到原点!这有何法律依据,老百姓的事在法律面前成了儿戏,真是情何以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百姓永远无理(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5-22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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