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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当竞争

笔报酬是属于什么性质?

笔报酬是属于什么性质? A、B是工作关系认识的,且他们各自单位从事的业务完全不相同。最近B要到A所在的城市举行培训班,需要A介绍场地。在A介绍的一些场地中,B最终选择了C酒店。C酒店为了感谢A,按照营业额的相关比例,给了A一定的报酬。请问: 
1、是否可以收取要看A的身份?如:公务员、国企合同制员工等就不可以。还是要看具本的,只要A与C酒店没利益就成?
2、如A可以收取,这笔报酬是属于什么性质? 
3、报酬比例的大小,法律有规定吗?还是双方觉得合适就成。
4、这与商业赌赂有什么不同?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pple4……(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4-05-22 19: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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