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车撞事故致下肢3处骨折.受害人年龄69岁在场内看门例行工作期间被厂内车辆撞伤至现在已两个月有余
你所受到的伤害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依据自己的医疗支出与实际误工天数等情况确定一个合理数额,如协商不成,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注意时效为一年,如构成伤残,可在病情稳定后向是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标准是个专业的程序,猜测没有任何意义,依据结果你可享受伤残补助,如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保险,可要求单位全额承担赔偿费用,具体赔偿额度,需要依劳动者工资、伤残程度等实际情况经过计算才能得出,程序得一个一个走,最终才能确定赔偿项 目与赔偿额,如还有疑问,可再次留言或电话联系我,若回答中肯,望给予采纳!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受害人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受害人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受害人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5,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你好,这都是可以协商解决的,若是走法律程序,经鉴定构成轻伤及轻伤以上的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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