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您好,我有关于未签订劳务合同的纠纷咨询。
您好,我有关于未签订劳务合同的纠纷咨询。 事情是这样:我由2013年10月进入公司,由于工资发放不及时,我于14年5月一日提出离职。但公司到现在为止还未发放我一至三月份的考核奖金(底薪已由经销商先行垫付了)。公司是一家省级地方品牌酒厂,我应聘于该厂,工作性质属于酒厂驻省内县级地方销售代表,主要负责该地区经销商的协助工作。进公司之初有说过由第三方和我签订劳务合同,并且交五金。但截止于我离职都未与我签定任何书面形式的合同和缴纳保险。并且工资都是现金发放。而且是由我所在地区的经销商先行垫付,再由厂里报销。像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么。我所能提供的证明我跟公司关系的材料包括:工作服(上有公司标,衣领处有我姓名),名片,公司内部培训资料和手册,以及往来邮件,内含工作资料和月度报表。想我描述的这个情况可以提出仲裁并要求支付我工作时间的两倍工资么?(我是底薪加奖金的,如果双倍是按照底薪来执行还是按照整体收入来算)。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nowli……(江苏)
提问时间:2014-05-20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