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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本人想卖一套二手房,因买房人资金不够想贷款,他要求先首付一部分,然后过户,其余写欠条经公证,他拿房本

本人想卖一套二手房,因买房人资金不够想贷款,他要求先首付一部分,然后过户,其余写欠条经公证,他拿房本 本人想卖一套二手房,因买房人资金不够想贷款,他要求先首付一部分,然后过户,其余写欠条经公证,他拿房本去贷款,二十天贷款下来后一起付清,然后再交房,请问律师这样行吗 有什么风险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sn888(内蒙古-包头)
提问时间:2009-03-04 23:2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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