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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有失公平的协议是否有效?

签订的有失公平的协议是否有效? 1,乙方外出需跟甲方提前说,并且必须晚上12:00前回家,不得在外留宿过夜。
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甲方说谎。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收入归甲方保管。
4,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借口与甲方离婚及遗弃小孩,如有违反,则将失去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现金,存款等有价物品)及小孩监护权,并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五百万元整(赔偿金额一次性付清)。
5,乙方如有违反以上所述条款的任一项,甲方有权提出离婚并同时获得第4条所述的内容。
6,以上的所述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真实意思表达。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28ei@……(上海)
提问时间:2010-11-07 04:1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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