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前我们在农村新修建1栋主房,是新地修建,建房申请用他1个人的名字

离婚前我们在农村新修建1栋主房,是新地修建,建房申请用他1个人的名字 离婚前我们在农村新修建1栋主房,是新地修建,建房申请用他1个人的名字,到现在都没有房产证,离婚协议我们各1半,民政部分有存档,双方都签字盖手印,上面没有提他父母,现在他父母有权利要求重新分配说他们也要各占1份,如他们背着我把1些关于建房手续更换成他父母的名字,我还能分的那半套房子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四川-乐山)
提问时间:2014-05-16 22:1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