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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入室抢劫

入室抢劫 各位律师您好:
    我有一些法律问题想咨询您。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去年的时候,有人到我家里入室抢劫,可发现后,我出于本能的逃出卧室把他反锁在卧室里,可他从窗子跳出去又返回卧室把我扎成重伤,后来人被抓。前几天开庭,法官宣读证词是没有和我说得证词符合,还一直说我逃跑以至于罪犯杀人,现在还把有些责任怪在我的身上。现在还没有真正判刑是缓庭,就是想问一下,那个法官说得是不是对的,而且昨天问了法官说在开庭前就应该提交一份书面声明,可是他没有交,他说不交的话罪犯的判刑就可能减轻了,要15年左右或更短时间就可以放出来了。可是在法律上说应该是15年以上或无期。可他又说叫我交一份书面材料声明看看可不可以在从新判决。如果我交了,我应该怎样写呢!还有,现在罪犯请了律师,说家里情况不好,父母离异没有户口所在地不能宣判,也不给赔偿这应该怎么办。他把我扎成重伤就这样宣判我真的心里不服,就请您帮帮我看看应该怎样做,应该怎样为自己讨回公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海岩(天津-静海县)
提问时间:2010-11-05 19:1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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