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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偷了最好的闺蜜两个手机,1个苹果51个苹果4,价值已经超过5000元人民币

我妹妹偷了最好的闺蜜两个手机,1个苹果51个苹果4,价值已经超过5000元人民币 我妹妹偷了最好的闺蜜两个手机,1个苹果51个苹果4,价值已经超过5000元人民币,当时把苹果4卖了700块,事后非常后悔,把苹果5邮寄回去了。闺蜜称已经报警,我妹妹想这两天去自首,她才刚满18岁,自首的话会怎么处罚?这种事情可以和闺蜜私下协商解决吗?公安那边有没有记录在案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05-15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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