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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二套房购房合同签订好后,不及时办理公积金申请业务,利率上涨的损失由谁承担

二套房购房合同签订好后,不及时办理公积金申请业务,利率上涨的损失由谁承担 本人国庆节期间购买二套房,价值100多万,付完50%首付后,开发商请了建行某业务员帮我办理公积金申请业务,购房及贷款合同都签订好。次日建行打电话告诉我说我们单位未及时缴纳公积金,暂时不能办理申请业务。10月20日我的公积金可以使用,当日我就通知开发商业务员问“我的公积金已能用,请帮我尽快办理,同时是否需要我通知建行业务员?”开发商说不需要,他们马上就会办理了,之后我多次询问公积金申请情况,开发商都说正在办理过程中。11月4日公积金二套房利率上涨10%,建行这才急忙去办理申请业务,已经晚了,这下我需要更多支付2万多的利息。我认为自己很冤枉。

我认为错不在我,银行在10月20日到11月3日这近半月的时间都没有及时帮我办理公积金申请业务,自己工作疏忽,我是不是可以只同意签订合当时的利率。

开发商不及时与银行联系,反复说已在公积金办理过程中了,拖延时间导致我错过恰当的时间。我认为是不是也有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ckyl……(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0-11-0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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