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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起诉的问题
关于离婚起诉的问题 男方户籍湖北(但长期在外打工,常住地是广东),女方户籍湖南,(在老家本地工作)。买的房子又在外地广东,当初结婚登记是在湖南办理的。这种情况下,如果要起诉的话,男方或女方分别是要在哪里才能起诉啊?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晚了但不迟(湖南)
提问时间:2010-11-05 08:44
刘江律师
2010年11月05日 13时03分
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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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王海波律师
VIP
2010-11-05 08:49
需要到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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