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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 房产问题

离婚 房产问题 男方是军人,一年只有40天的休假,大部分时间在部队,结婚第二年,因为一次吵架,女方提出分居,即使休假也是分居,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一套,男方出20万,女方5万,房产证上写的是女方名字,男方只是房产共有人。在婚姻期间包括分居期间,男方每月给女方生活费800(第一年是1600),并且男方负责家里的物业水电暖费用及装修结婚时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分居两年后男方提出离婚,请问房产会如何分?会不会偏向男方?如果离婚需要给女方经济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男人三十(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4-05-13 18:1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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