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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今天收到这样的信息:北京高院知您,(星光大道)

您好!我今天收到这样的信息:北京高院知您,(星光大道) 栏目组啊您一份违约资料传来法院,经本院核实是您个人真实资料,请您在1小时内与本院联系场外解除合同,否则本院要正式起诉您,起诉方讲控告您违约,赔偿违约金5万至10万元,将承担法律责任,强制派出法警将您本人带上法庭拘留24小时开庭审理,请您立即与本院联系解除合同,回拨电话:01057155753(人民法院宣)。请问这是真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举涛(陕西)
提问时间:2014-05-13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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