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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5个是合伙承包工程的 为了方便办事 他们推选了两个管理者
我们5个是合伙承包工程的 为了方便办事 他们推选了两个管理者 我们5个是合伙承包工程的 为了方便办事 他们推选了两个管理者 去年年底工钱还没结 老板因1些事情被拘留 老板弟弟兼经理过年前经理给了他们两5万元的汇款 让他们支付工人工资 其中1个管理者也是收款方因以前是自己承包工程的 拖欠工人工资不给 工程跨了 所以欠了很多钱 他就把这1笔钱的1大部分给以前拖欠工钱的工人 另1小部分给了另1个管理者 我们咨询后得知他们这已属于侵吞合伙人财产和拖欠工人工资 人家建议我们的工人起诉我们5个人 让他们支付我们的工资 让我们3个把那两个带回工作的地方然后报警(我们是在外地打工 不在本地)他们两个就是以各种理由 借口 就是不肯来这个工作处 可是不来我们没法报警 我们可不可以强行把他们两带回来 可是这样是限制人身自由 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山东-东营)
提问时间:2014-05-13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