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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学生在学校被同学传染上肺结核 学校是否因该赔偿学生 精神抚慰费

学生在学校被同学传染上肺结核 学校是否因该赔偿学生 精神抚慰费 衢州学院最近发生了一起 班级肺结核流行事件 自2013年11月份 12土木班有一个学生被查出开放性肺结核 学校将此学生隔离回家 防疫站来人做皮试拍胸片排查 发现土木班有数十人皮试为阳性强阳性(已感染携带细菌而未发病)防疫站并未采取给感染者预防性服药措施 随后几个月有同学发病 发病同学被遣送回家 回家后又有可能把病传染给家人 至今为止已有三人发病  我就是 被染患病者之一 甚至其病的危害 吃结核药至少要吃一年(本人患病比较严重 除肺部 还有 肠部也受感染) 期间费用不说 但身体心理受到极大的摧残 难道学校就不能付一点人道主义的援助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梦回从前12……(浙江-衢州)
提问时间:2014-05-11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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