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 我09年4月参保,但单位是09年9月去社保办理,之前保险也都予以补缴,但我于10年5月16日生产,之前都按正常程序也备案了,但现在医保不给我报销生育保险,理由是从我生孩子起,没有缴纳10个月的保险,他们是以09年9月去办理的时间起算,这合理吗?
单位工作人员是9.3日去办理的,且我的预产期是5月25日,属于早产几天。
可我从4月就开始扣保险,应属于满10个月之说,像他们以办理日子为准这合乎规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嘟萌(辽宁-铁岭)
提问时间:2010-11-04 10:2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