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合并人员处理问题
您好: 法律上没有遣散费一说。如果合并后和厂里解除了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厂里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好,工厂合并,原来的劳动合同还得继续履行,如果你们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恐怕很难得到补偿!
首先 不叫遣散费 应该叫安置费 第二 如果被合并的工厂的员工不愿意在新工厂工作的 可以解除合同 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取得相应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