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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前车故障行车道内停车,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我方车毁人伤可能致残,交警判责五五,请问是否合理?

前车故障行车道内停车,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我方车毁人伤可能致残,交警判责五五,请问是否合理? 5.2日晚曰8.30分在东联路金三角入市方向对方车辆故障停于行车道内,前方还停有对方单位一辆车,未按规定在车后50-100米设置警示标志。导致我方车辆追尾,造成车辆报废,人员左膝韧带断裂,骨关节骨折。现在交警判定五五责任,让对方交了一万元押金,让我方走简易程序处理,现医院要求手术,对方未支付分文。请问律师我方该如何处理此事。人有可能致残。急需法律援助。合理收费也行。希望律师可以给予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l_zy8……(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4-05-09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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