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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小孩该怎么判绝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小孩该怎么判绝 我和老公结婚十年感情不和,遇到喜欢的提出离婚,应有三个小孩(儿子十岁女儿双胞胎四岁半)又买了房子,经家人劝解有和好,再一次尔然的时候又遇到了他,他一直在找我,和老公合好毕竟有阴影总是吵,于是我又和他在一起,老公这次决定和我离婚,我提出只要两个女儿,房子,儿子归他,买房借的钱我还,但老公不同意,说我出轨要起诉赔偿精神损失,让我一无所有,除非同意小孩房子都给他,请问要是他起诉我会怎么样?女儿会判给我一个还是两个,我是异地结婚,结婚证在男方办,离婚可以在女方办吗?要是可以需要哪些手续?
问题补充:
我是江西上饶老公是重庆梁平有三个小孩,儿子从小在重庆户口和他上,双胞胎女儿从怀孕到现在都在娘家带,前年在他县城买了房,房产证是他名字,房产证还没下来,请问要是他起诉会如何判?两个女儿会随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72468……(江西-上饶)
提问时间:2014-05-08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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