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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1.无任何身份的普通农民,因在本村民小组土地开发中,因为跑手续

请问:1.无任何身份的普通农民,因在本村民小组土地开发中,因为跑手续 请问:1.无任何身份的普通农民,因在本村民小组土地开发中,因为跑手续,从开发商那里收益百万,被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能成立吗?
      2.如果即便是村民代表身份的农民,上述定罪是否能成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4-05-08 14:4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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