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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可不可以要求补偿

可不可以要求补偿 律师:你好!我在一银行机关做司机,连续工作七年多,属临时工.每一年签定一次合同,05年银行把我们关系转给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和我们签定合同,工资仍然在银行领取,07年新劳动法出台前单位要求统一终止合同,并发放补偿费.一个月后重新和派遣公司签定新合同,这一个月中除单位安排休息7天外本人一直在原银行上班,签定新合同时被告知新规定只签到45周岁,到08年7月我满45周,因此只得签定半年合同,工资仍在银行领取,08年8月合同到期我离开此单位.走时并没有一分钱补偿,请问他们这么做是否合法,我可不可以要求补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阳光明媚(河北)
提问时间:2009-03-02 23:3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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