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装修合同解除
装修合同解除 因为个人原因,要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违约,装修公司要求交高额的违约金,签订的时候只交了总造价的10000元的定金,但是解约的时候需要交全部工程造价的30%的违约金,我认为不合理,该怎么处理? 另外装修合同是否属于承揽合同,合同中对违约金的约定是单方面有利于装修公司的,而且合同中只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比例做出了规定。对于我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约定,我有几点疑问:1、我是否享有承揽合同的定做人随时解除权? 2、违约金规定是否可以判为无效,或者我在施行我的随时解除权时,是否要承担违约金赔付?这个违约金如果要付,比例过高了,是否能调低。已经开工了,但是由于手上资金运转不开,木工及之后的不打算让他做了,需要赔付多少违约金?由于没钱终止合同的,赔违约金的钱可能都没有。。。如果不能协商解决,起诉又会是什么结果?如果申诉大概需要多少违约金之外的费用?而且装修公司负责人也没有在乙方签章处盖章,也没有公司的盖章,不知这个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游子归来(四川-内江)
提问时间:2014-05-06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