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单位这样做违反劳动法吗?
你们和公司签订合同,那么你们就属于企业员工。而在职员工与学院签订合同,就属于事业单位职工。从法律上来说,你们与在职员工是不同单位的职工,待遇有所差别并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违反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同等待遇。
具体看情形。事业单位分为四大类。有纯适用公务员法的,有纯适用劳动法的,也有分类适用的。可能你们这个事业单位人员分两种,一种是公务员待遇,不适用劳动法;一种是聘任制,适用劳动法,如果是这样,并不违法。
下属公司如果是独立法人单位,你们没有理由去告。
据我了解现在很多事业单位都是如此,因为员工分为公务员及聘用人员,这样的话是不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