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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亡责任怎么划分

意外身亡责任怎么划分 木工厂房屋维修,工厂黄老板从社会上请来两台农用车运输材料,车主即司机分别称李师傅、曹师傅。工厂派锅炉工秦师傅(男,61岁)参与此项工作。在工厂内,曹师傅把车停妥当后将车钥匙交给李师傅,称其要到医务室打点滴,如果装好材料后帮着把车移到旁边而不影响别人做事。车装好后,李师傅上了曹师傅的车点火准备移动车辆,车发着了挂档之前还为车充了给2分钟的气,这中间其他工人下车了而秦师傅没有下车而李师傅又没有发现,挂档后秦师傅从车上跌下来不治身亡。事后,秦师傅家属索赔20万,请问:一、20万赔偿合理吗?(秦师傅生前每月工资1100元,统计数据当地上年度人均收入13000),二、责任该怎么划定?20万各承担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XT4414(湖北-荆门)
提问时间:2010-11-02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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