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财产继承问题

财产继承问题 我姥姥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和一份遗嘱。遗嘱中提到房子给我大姨继承。这份遗嘱立于1996年,属于代书遗嘱,是律师电脑打印的,而且遗嘱上只有律师一个人的印章。我听说代书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证人在场并签字才算生效,所以想跟您请教一下问题:

  这份遗嘱是否有真正有效?如果我们起诉的话会有多少打赢官司的机会?
  我大姨住在日本,如果我们起诉她的话传票能传到日本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丹必胜(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0-11-02 14:4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