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公房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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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侵权纠纷
一、事由:
1、本人某公房内有常住户口和个体营业执照。
1997年5月,甲方改建公司与乙方(本公房内三户独立户口本)老大、本人、老三签订“旧房改建分配协议”,不要与原承租人签约。双方约定:甲方在二个月内修缮完毕,原房交乙方使用。改建公司违约到97年底,却以原承租人病故此为由,拒绝履约,在此同时,却让老三占用了全部改建房屋。据此,引发老三侵权纠纷。
1999年,法院判决老三为新承租人。改建公司随之出具“住房调配单”交老三办入户手续,没有纠正老三侵占本人房屋的侵权行为。
2000年7月,新承租人来信提出:要本人自2000年5月起交房租,不同意本人在原营业房内恢复营业,拒绝交出该房属于本人使用的全部房屋和钥匙。 本人汇款交了部分房租后,新承租人仍妨碍本人恢复个体营业。
2007年起至2010年5月,老三擅自将本人营业房屋出租给外地人做早点获取租金。
2010年6月,老三再次将本人营业用房转租他人经营皮鞋获取租金。
2、2009年3月,经中间人协商,本人与新承租人签订“公房置换协议”约定:新承租人分当年3月底和6月底二次各支付15万元费用(按当时市场价2万元/每平方)完毕,本人迁出户口。协议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协议未经他人同意。
事后,新承租人拖延到2010年4月仍未按约付款完毕,在此期间,房价上涨50%以上。本人要求新承租人按其最后付款日市场价补足差额,其不同意。目前新承租人既不付款,又不还房,还继续将本人营业用房擅自出租获利。
二、本人提出:
1、 要求新承租人返还本人房屋和交付使用房屋钥匙;
2、 要求新承租人承担赔偿(本人一直停业损失)责任(期限:2000.7-至今)。
三、本案诉讼时效是几年?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unjun……(上海)
提问时间:2010-11-02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