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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变更抚养权的问题,求解答

变更抚养权的问题,求解答 调解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以女方患有精神病,没有治愈为理由要求变更抚养权。
但是女方虽然有病,但是可以照顾孩子,可以照顾孩子洗漱三餐,接送上学,就诊。女方也有工作有收入有住房。经济能力不比男方差很多。

女方是否能以自己有能力照顾孩子为理由,维护自己的抚养权呢?
该如何举证才能保留抚养权?

一定会失去抚养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ABBCC……(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4-05-01 22:11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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