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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一审冤案二审无奈下调解,对不公正的判决和调解可否再申诉?

一审冤案二审无奈下调解,对不公正的判决和调解可否再申诉? 母亲的生活费及孝敬款都是在原女婿知情的情况下女儿转给其母亲的,但在女儿起诉与他离婚时,原女婿向法院提出这些钱是丈母娘的债务。一审判归女儿的债权。而原女婿在女儿起诉离婚期间,原女婿暗地转移存款给其父亲及朋友共计40万元。一审法官判40万归原女婿的债权,而在原女婿知情的情况下女儿转给丈母娘的小两口的生活费和孝敬款累计了30万算做丈母娘的债务,判归女儿的债权所有,并与原女婿暗地转移存款行为相抵。二审时女儿漏提出这个问题,现在醒悟过来,女儿及丈母娘都咽不下这口冤枉气。所以请教律师,可否再起诉?可以以丈母娘的名义起诉原女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uxiao……(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4-05-01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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