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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房屋还没有拆迁,该地块就以光地被转让给开发商了,请问该转让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房屋还没有拆迁,该地块就以光地被转让给开发商了,请问该转让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单位划拨性质用地转让给我们建设住宅(有政府规划证和房产证),房子的一层为临街门面房,2-3层为住宅,当时签的转让合同时限还剩10年使用期,现在单位申请把该地块和政府置换,置换后的该地块由政府出让给开发商开发为商住两用房,但是开发商要以住宅房标准进行拆迁补偿,我们有理由申请原地安置兑换原位置的门面房吗?或者有没有理由要求按照商业房拆迁补偿标准给我们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yj020……(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4-04-30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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