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你好.我以前在邮政上班.从2007年5月一直到2010年8月.在其期间邮政局只在2008年11月份的

你好.我以前在邮政上班.从2007年5月一直到2010年8月.在其期间邮政局只在2008年11月份的 你好.我以前在邮政上班.从2007年5月一直到2010年8月.在其期间邮政局只在2008年11月份的时候与我们签定了一份我们不知道的劳务公司去.08年11月签完的合同一直到2010年5月才发到我们手里,请问他们这算是非法用工.非法合同吗?还有就是我在工作中因为和领导发生了一点工作中的争吵.他们出于打击报复,把我调到离家很远.住宿条件又差的地方上班.当我得知后我就去找领导们协商.但是就在协商的过程中他们以旷工给我算并解除合同.请问他们这样做我能申请哪些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gn7819(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0-11-01 19: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