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分割问题
无效;
可以异议;
有可能。
你好,如果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的生活当中属于个人债务。 我的补充: 2014-04-29 11:05
可以主张无效,建议积极收集证据,所说维权,具体情况可来电或者来所里面谈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你好:1.无效2.可以异议3.有可能;建议与律师详细交流。
需结合具体情况的,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无效的;可以异议;有可能的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1、2、起诉确认抵押无效。
3、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是儿子财产,没有撤销之前不会受影响。
要看抵押权人是否知情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案件补缴复杂欢迎来电具体咨询或携带相关资料到所里当面咨询
丈夫在外的单方面抵押协议是否有效,需要详细调查了解情况,才能确定。至于法院查封房产,妻子以不知情为由抗诉难度较大,如果首付的房子在儿子名下,则不会对儿子的房产进行查封!
1、无效;2、可以提出异议;3、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的话,不会;4、还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证据的提供来确定,建议详谈。
你可以单方面没经你同意撤销这个抵押合同。
婚姻期间债务一般来说是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的,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能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话房产就不能被执行,只能执行属于他的份额。 我的补充: 2014-04-29 12:00
欢迎来电咨询。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1.可以主张无可以尝试效
2.可以提执行异议
3.不会
4.可以尝试
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房产一人抵押原则是无效的。关于一方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无偿还的义务。夫妻的债务与子女无关,子女无偿还的义务。
1配偶的外债,债权人起诉后,您需要举证,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 ,给您儿子购置的房产,应该登记在您儿子名下,属于您儿子的财产,其他人无权主张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3,其他诉讼答辩,如果在合法的前提下,最大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你好,1、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另外一方不知情的,抵押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
2、妻子不知情,需要举证,另外,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二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3、对于儿子名下的房产,不会被执行。
4、抵押房产不能过户,未抵押的房产,如果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话,不能过户的。
你好,如果妻子以不知情为理由,主张抵押无效,很难,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也是债权人的利益,反之丈夫抵押行为有效,现在过户到妻子名下,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被法院判决后,对方申请强制后,一样会执行。具体抵押行为是否有效还是无效,要看具体案情,及其所有的证据才能给一个肯定一些的答案。
不会执行儿子名下的房产。
详情来电或面谈。
您好,可以证明不知情,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清偿
没有在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话,该抵押没有法律效力。详情可来电咨询。
是否负债根据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