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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口争对方先动手打人,我还手因意外我们两人打斗中被玻璃划伤,我伤及右手腕处深可见动脉缝合9针

因口争对方先动手打人,我还手因意外我们两人打斗中被玻璃划伤,我伤及右手腕处深可见动脉缝合9针 因口争对方先动手打人,我还手因意外我们两人打斗中被玻璃划伤,我伤及右手腕处深可见动脉缝合9针,伤口愈合后握拳伤口筋脉拉动皮肉疼痛,对方伤口3处皮外伤缝合2十多针做了鉴定轻伤害,我没做鉴定,对方要求我方赔偿7万元,我方在做鉴定上诉是否有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4-04-28 21:4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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