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买二手房因客观因素跟业主发生争议纠纷,该怎么处理?
买二手房因客观因素跟业主发生争议纠纷,该怎么处理? 事情说起来一言难尽,还请各位耐心看一下,请帮忙出个主意,谢谢。(写得有点乱,请将就看完,谢谢)
2月底我跟男朋友看中了一套二手小复式,然后跟业主,中介签订了合同,交了2万定金;以我男朋友的名义买的;签合同的时候中介说东莞农商行的贷款很容易批,基本资料提交上去后就算成功了,可以等贷款,然后业主叫中介预计一个所有事情能办好的一个时间,中介在合同里备注了预计4月10号可以办完流程,除不可抗因素除外。过了没几天我们就准备资料给中介提供的专业按揭员去提交资料,然后过了一个星期左右农商行那边出消息说贷款没批(PS:银行说要50万以上才能批,我们刚好贷48万),然后按揭员帮我们把资料提交到兴业银行,中间有一天我男朋友在外面不知道怎么身份证不见了,然后报警,去附近的警察巡逻点找了,去公安局看了,有人捡到的身份证放在公安局,但没有我男朋友的,我男朋友知道不见身份证后也马上跟按揭员,中介,业主知会了,马上回老家补办身份证,要过一个月左右才能拿到,拿了一张临时身份证用着;过了十几天兴业出消息了,说批了35万,利率还上浮30%,说再帮我们搞个家庭旅游什么基金一年10%的利率这样子,然而这样贷款方式跟利率我们接受不了,又重新去了东莞银行申请,这次申请是45万房贷,利率上浮20%。东莞银行说一个星期可以出结果,出结果后3天内放款(PS:这话银行经理当着业主跟我男朋友面说的),这个时候业主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这个时间是3月20左右这样子,然后过了一个星期银行总行要求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开户还是什么流程,所以贷款的时候又搁置下来,因为要等补办的身份证寄过来,马上就到4月10号了,这个时间段一过去没多久,银行要上房子拍照,业主不同意;业主说,她本来是等着我们的首付要做什么事情的,因为没有按期给到她,要我们赔偿她的损失什么的;后来找中介去协商,最后让银行上门了。今天新的身份证到手了,马上给银行拿过去办手续,下午搞完后给业主发了个短信,大意是说很抱歉因为身份证推迟了这么久,找个时间请她吃饭,她的损失补少了没意义,多了我们给完首付后没什么能力了,看她是做什么生意了,我们这边也有几个企业客户可以介绍给她这样子。然后业主回复说拖了很久,她的损失大概1万多,叫我们补偿5千,不然后面的手续就不配合我们,会拖。PS:兴业没贷下来的时候我们就有准备不要这个房子了,所以当时中介说的那些话我们都录音了,丢身份证的时候也在公安局开证明了,也咨询过律师,我们这叫不可抗因素。按合同条款来说,我们是不用赔偿的,我们也理解业主,所以跟中介提出补偿一个月租金2000.看业主怎么说。现在在等中介回复!
我们补偿的一个原因是因为业主的户口还在这房子上,如果后期过户交楼,迁户口那些手续业主不配合,后面我们想入户没办法搞,入户这块在合同没注明,当时业主说如果我们需要她会随时配合我们去办这个事情,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不得不防呀。
我们还是想要这个房子的,毕竟定金和中介费都交了,就是担心业主补2000后还是不满意不配合我们去迁户口这个事情,以后小孩读书没户口就麻烦了,请各位出个注意,应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比较好?我在此感激不尽
PS:最新消息,银行同贷书已经出来了,业主对我们补偿2000的方案说要考虑下,按揭员安排预计下周三去过户,还在等业主回复!!!
业主那边给答复了,一定要赔偿5000不然不去过户,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吗?要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敖先生(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4-04-28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