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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权能不能签订协议进行明确?

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权能不能签订协议进行明确? 我是一名退休工人,早年离异,有一子由我抚养,家庭生活条件比较困难。我的儿子现已成人,在一家汽车维修公司做协议工,现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儿子所在的公司前年集资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儿子报名参加了集资,总集资款约11万元,由于儿子没有经济能力,购房款11万元都是我一个人承担支付的。现在公司马上将要交房,公司明确这是小产权房,产权为60%。现在儿子已经谈了女朋友,准备结婚。问题是:
1、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和儿子签一个关于该房屋的协议,明确:该房屋购房款11万元是我一人支付,产权的60%以及日后这部分产权的增值部分归我所有,另以儿子名义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证明,房屋交由儿子使用,也就是据实明确房屋产权和使用权?
2、所签的该房屋产权和使用权分开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该协议能否办理公证手续?如果不能公证,可否找第三者进行证明?对证明人条件有什么具体要求?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izix……(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0-11-01 12: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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