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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享受伤残军人抚恤金后,能否再享受参战军人生活补贴

以享受伤残军人抚恤金后,能否再享受参战军人生活补贴 1979年,我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在战中负伤残废现以享受伤残军人抚恤金,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参战人员定期给生活补贴费。可当地民政部门回答是我以享受享受伤残军人抚恤金,不再享受参战人员定期给生活补贴费,请问我能否享受参战人员定期给生活补贴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wo2886(贵州-黔南)
提问时间:2010-10-31 20: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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