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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时东西遗失

邮寄时东西遗失 我在一个与申通公司合作的地方寄了一款数码相机,10月16号寄的,但是当天的业务员没来拿东西,直到第二天,他们公司的经理来拿东西,但他却说没拿走东西。到19号,他们业务员却把在当地的寄东西的地方把我的单号记下了,然后扫进电脑。但是只有电脑扫描记录,根本没有发出记录,现在东西就不见了,成为了一件遗失件。申通公司的经理生活赔款我800元,但是我的索尼相机价值在2500左右,问题是我没有相机的发票了,请问这个处理方式合理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施小国(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0-10-31 11: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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