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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材问题,非常困难!属于监管边缘地带!
关于非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材问题,非常困难!属于监管边缘地带! 各位律师朋友们好!
我们是一家儿童摄影机构,为了拓展项目推陈出新,我们于今年4月采购了一台韩国进口医疗设备(四维彩超/B超设备,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材)专门用于给孕妇腹中胎儿拍摄动态影像和图片,目前药监局和卫生计生部门对我们进行调查,并提出几点质疑:
1、是否属于非法行医行为?
(我们不做检查和诊疗,只做拍摄用)
2、操作人员是否需要相关上岗证件?
(因为我们不是诊疗,所以使用的操作人员并非医生)
3、是否超出医疗仪器适用范围
(仪器注册证上注明的是:临床超声诊断检查;而我们用在摄影上)
4、是否有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嫌疑?
(我们没有做鉴定,也无证据可追究)
希望有高人能对以上问题进行解答,并判断监管、司法部门可能采取的措施都有哪些?依据是什么?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met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4-04-24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