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老人分家,财产继承问题

老人分家,财产继承问题 老人分家,老人产业为一个大院子,房产证上是老人的名字,并分为A,B两个院子。老人有4个子女,老大老二为姑娘,已嫁人。老三为长子,老四为次子,均已成家,前3个子女已有孙子。老四结婚,老人将B给次子,但是房产证没有变更,依然为老人的名字。后来老四次子去世。

如今分家,老人把B给老四次子的妻儿。把A平分为4份,自己与3个其他子女各一份。请问是否合理?

是否应该是B本应属于次子,而A院应该平分为5份,其中有次子妻儿一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nwin……(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4-04-24 14:58
已有2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