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 我家因十年前欠债,就将一个拆迁的回迁房给了一个债主,当时写了一个协议但对方没有把钱完全付给我家,因此我家也没有和他过户,现在我家还清了债务回了家,我们认为房子给对方对方没有执行协议的内容,因此我们准备还清他的欠款收回房子,但到房管部门发现房子也被过到他的名下,因此我们将县政府告上法庭,现在法庭也认定过户手续是造假的,因此要求房产部门自纠,房产部门说现在把房子挂起来让我们打民事官司,谁赢房子给谁,我想问的是我可以要求法院一定要判决吗,另外我可以要求房管部门赔我的损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HJ9136(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0-10-31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