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单位迁址,员工补偿

单位迁址,员工补偿 1、单位迁址到江苏省其他城市,本地员工不愿将保险转移,单位提出要么以现金形式返还员工,让其自行缴纳,要么就离职并保证对单位不发生诉讼请求,合法吗
2、如果自行缴纳与单位缴纳性质不同,员工与该单位关系是不是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3、如果离职可以得到怎样的补偿,合同期内与期满补偿一样吗(已签过两次),另外三期的妇女有什么特殊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5xx(江苏)
提问时间:2014-04-23 16:19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