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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纠纷
拆迁房屋纠纷 房产所有人为我奶奶,现房子将拆迁,现房子于2006年新建(前面的老房子因火灾烧毁)我与父母(父亲为奶奶小儿子)一直住这边。故火灾时我出资5万元,我父母出资2万元,余2万元为大姑,二姑,三姑,二伯共9000,小姑6000,大伯5000元共计九万建成现在的房子。想请问我(奶奶孙女)是否有正当的权益以当初出资比例分得将来拆迁之金额?房产证为我奶奶的名字,我奶奶有七个子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aF4585(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0-10-30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