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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结案后对方再找麻烦怎么办

交通事故结案后对方再找麻烦怎么办 家人在公交车站点上,不小心碰倒一位妇女,当时该妇女正准备迎到站公交车,下站台没注意看到右侧是否有车过来。(公交车是由西向东方向,家人骑电动车由东向西方向)因突然有人从站台下来,反应不及时碰到该妇女,(当时电动车车速不快),该妇女因当时一脚迈下站台未站稳,跌倒在地。当时有好心路人帮忙扶起,该妇女还能张口骂人,之后120送至医院做拍片检当时医生均表示各部位都正常没有问题当天出院,还报了110及交警。第二天一早对方打电话来说去了一家中医院,说手腕骨折了。但是未经医院最终确认。第三天交警通知直接到交警大队做协商处理,交警判我方为全责,我们再赔偿了4500元给对方,加上当天医院检查费用1500共以6000元在交警大队了案止案,已出结案报告。十几天后对方再打电话说已确认手腕骨折要求再付后续治疗费,我们认为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交警大队也已出结案报告,打算不以理会。但对方放言说要走法律程序,请问这种情况,应该要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yu……(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4-04-23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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