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向独立管理他们自己的现金,父亲死后的存款算共有财产还是独立的财产?4个子女和母亲怎么分配?
你好,以下为案件的初步建议,希望对你有帮助:
1、0分配即违反了香港也违反内地的继承法。二者对于继承的规定是一致的,即800万和6套房子在扣除一半归你母亲后,余下的一半由4子女和母亲平均分配。
2、如果在内地起诉,程序法和实体法均适用内地法律地,分配方案同上。
3、只要证据充分,香港的财产一并计算入内,内地的判决在港执行已无障碍,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
4、香港的银行客户交易档案材料比内地还长5-10后,保留时间25年,取证由中国最高院或被指定有权的省级法院转交香港高等法院向银行调取证据。
5、服刑与继承无关,二者互不影响,监狱签字的事情由律师完成,财产是否冻结由起诉人来决定。法院不主动采取冻结措施。
6、可以将现金全部判决给母亲,房子归你们几个子女,只要价值相当、公平即可。
7、对于70万的装修,不在诉讼范围内,与继承无关,属于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人。
8、30万的黄金期货,与继承无关,即使有关,因最后只剩7万,价值很少且用掉,可以考虑放弃。
9、父母子女的借款,先反后继承,或者在继承中直接抵扣。
10、已处分的房子,就好以处分时价值计算。
11、在内地处理涉港案件,因取证、文书送达等程序上的时间影响,没有时间限制,一般在2-3年内处理完毕,但无论在香港还是在内地起诉,时间都一样。
夫妻财产除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按照大陆法律,夫妻财产除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无约定,把你父亲的财产和你母亲财产统称为夫妻财产,你父亲去世首先要对夫妻财产分割,一半归你母亲,剩余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你母亲和四个子女继承。现金和房产处分看是否合理合法,不合法可以申请撤销。
这是适用香港法律的
按照大陆法律,夫妻财产除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无约定,把你父亲的财产和你母亲财产统称为夫妻财产,你父亲去世首先要对夫妻财产分割,一半归你母亲,剩余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你母亲和四个子女继承。现金和房产处分看是否合理合法,不合法可以申请撤销。
即使你父母的现金原来由他们各自保管,但你父母的现金、房产等也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后,没有遗嘱,他的遗产应该按法定继承分配。也就是你父母所有财产的一半属于你夫妻的遗产,这部分财产由你母亲及你们4个子女平均分配。这个继承应适用大陆法律。 我的补充: 2014-04-23 09:53
房产部分适用大陆法律,现金及其他动产部分适用香港法律。
1、不符合,按照中国法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约定的,双方各自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2、香港的法律,应该是夫妻分别财产制度,可能符合香港法律;3、离婚应该适用香港法律,应该按照香港法律财产制度,继承父亲的财产。
现金、房产等也属于你父母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后,没有遗嘱,他的遗产应该按法定继承共同继承。也就是你父母所有财产的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这部分财产由你母亲及你们4个子女平均分配。这个继承应适用大陆法律。
你好,按照大陆法律,夫妻一方死亡,对于其个人财产其继承人有权要求继承。虽然生前你父母资金各管各,但未写协议,因此他们所拥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是属于你父亲的。因些,对于这一半的财产,你们4个子女及其母亲是可以要求继承的。这种情况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的
可能应适用香港地区法律。
夫妻财产除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无约定,把你父亲的财产和你母亲财产统称为夫妻财产,你父亲去世首先要对夫妻财产分割,一半归你母亲,剩余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你母亲和四个子女继承。现金和房产处分看是否合理合法,不合法可以申请撤销。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发生继承。发生继承部分应由继承人平均分配。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查明财产后,依法继承处理,建议委托律师,
1、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
2、需要看你父亲死亡时居住地,如居住在大陆的,则适用大陆的法律。但因不动产需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则香港的地产适用香港的法律。
3、按大陆法律(主要是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规定,婚内夫或妻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去世时,共有财产的一半归逝者,一半归配偶。
遗产的认定是你父亲去世时点认定,在去世以后,你母亲转移、支出遗产的,不影响其他继承人分被支出、转移的遗产。
因无遗嘱,应由你母亲、你四姊妹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生前属赠与行为 不作为遗产
第一,遗产的分割和继承适用中国内地的法律。
第二,按照内地法律,你父亲去世当时,你父母双方在银行的存款、房产等合法财产都应当属于遗产,由所有继承人来继承。
第三,按照内地法律,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你母亲,另一半作为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由其配偶和子女平均分配,因此,你们每个子女可以继承你你亲财产的五分之一。
第四,遗产在内地,你可以委托内地律师办理。
第五,如果你母亲在你父亲去世前转移财产,情况复杂,需要具体分析。
详情来电咨询。
你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父亲的一半的财产是需要你们和你母亲平均分配的。
案件相对复杂,涉及2法系,财产分布各地,现实中处理起来比较棘手。
为准确回答你的问题需要了解以下问题:
你父母亲是否还保留中国大陆的户籍?
父母之间是否有明确的财产约定?
现金存储的银行是哪里?
你母亲现在在国内吗?
兄弟姊妹几人对遗产的态度?
父亲去世时是在哪里?
2004年去世,子女手上是否有死亡证明等材料?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根据现行的中国大陆的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只要有继承权的人都能够依法分享应当继承的份额;
而且根据中国大陆法及冲突法的规定,关于继承或者财产分割,动产适用该居住地法,而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规定;
2、香港《无遗嘱者遗产条例》规定,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子女及其后嗣,因此只要有财产的情况下,一方死亡后的遗产分配也应当按照第1的规定予以办理,但是具体不太清楚香港的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再有你父母亲是否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协议书等,这都是影响继承的执行;
3、按照中国大陆的法律规定和冲突法的规定,你父亲在大陆的4套房产的继承,应当按照中国大陆的婚姻继承法的规定予以办理,即——这4套房产不管是登记在你父亲一人名下,还是登记在二人共同姓名,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出一半属于你母亲的财产,另一半才作为你父亲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你母亲与你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予以办理;
你好,按照大陆法律,夫妻一方死亡,对于其个人财产其继承人有权要求继承。虽然生前你父母资金各管各,但未写协议,因此他们所拥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是属于你父亲的。因些,对于这一半的财产,你们4个子女及其母亲是可以要求继承的。
关于现金部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作为遗产分配。关于房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配。首先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归母亲。剩下一半作为父亲遗产分为五份。四个子女和母亲共同平均分割。这是大陆法律的原则。 我的补充: 2014-04-24 10:16
提供一个香港律师给到你咨询香港法律问题。简汝谦(Ronald)电话号码是(852)3515 8388或3515 8343
先析产,共同财产父母亲各一半,就父亲部分你及其它兄弟姐妹和你母亲共同继承。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适当于继承人死亡时所在地法律,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
先由母亲分一半,剩下的一半由母亲和子女平分分割。
对财产在大陆的财产的分割,适用大陆法律。
1、诉讼时效期间1年或2年?
2、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3、被继承人是否有义务公开名下财产信息?
4、父亲授权在死前把钱转到母亲名下已经确认无误?
你好:遗产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可以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你父母各自的财产如没有约定所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进行分割的情况下,是无法确定份额的,因此你母亲的财产中也有你父亲的份额,你父亲的财产份额也有你母亲的份额。因此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
如需要委托律师可以电话联系13728621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