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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名未毕业大学生,现在在1家公司做了45天,因为要回学校做毕业设计

我是1名未毕业大学生,现在在1家公司做了45天,因为要回学校做毕业设计 我是1名未毕业大学生,现在在1家公司做了45天,因为要回学校做毕业设计,公司因此辞退了我,我在公司的所有行为都未触犯公司规定,来的时候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这个时候应该怎么算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可以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4-04-22 23:4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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